海关预裁定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海关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价格、归类、原产地等预裁定决定,并出具《预裁定决定书》的行为。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今年海关总署对外公布了实施海关预裁定依申请展期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第32号)。为帮助您更好了解关于海关预裁定展期这项利好政策,顺利办理预裁定展期业务,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申请海关预裁定展期的相关知识,以及注意事项:
申请展期的条件
▶ 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提出申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决定书》(下简称《预裁定决定书》)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至90日内,原申请人可向《预裁定决定书》制发海关提出针对该决定书有效期的展期申请。
▶ 预裁定事务内容应未发生变化!
《预裁定决定书》所涉及的海关事务类别、商品基本信息、预裁定事项等内容需未发生变化。若相关事项和内容发生变化,则应重新提出海关预裁定申请。
提出展期申请
▶ 原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入“海关事务联系单”模块,查询到需要展期的预裁定决定书:
▶选中该份决定书前的复选框,点击“展期申请”按钮:
▶ 系统弹框提示“是否确认提交展期申请(确定/取消)”,同时显示预裁定展期公告链接。勾选“我已阅读”复选框:点击“确定”,即完成预裁定展期申请提交。
▶ 在“数据查询”模块中,查询条件“单据类型”选择“归类决定预裁定决定书展期申请”可查询申请处理状态:
申请受理与制发决定书
▶ 海关依法审核申请内容:
海关自接到申请人《预裁定决定书》展期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以及海关总署关于商品归类、价格和原产地事务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完成审核。
▶ 海关制发《预裁定决定书》:
经审核通过后,海关将制发新的《预裁定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企业在企业端“海关事务联系单”模块,可查询到展期后的《预裁定决定书》。
自新的《预裁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原《预裁定决定书》自动失效。
不接受展期申请的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海关不接受展期申请,申请将被退回并注明理由:!《预裁定决定书》已失效或被撤销的;!申请人名称、企业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预裁定决定书》制发后,有关海关规章、海关总署公告已对《预裁定决定书》涉及的有关海关事务作出明确规定的。
结束语
海关预裁定制度利于企业精确评估贸易成本,有效控制进出口风险,增强贸易可预期性。海关预裁定展期措施的实施更使得进出口企业,特别是生产周期、贸易周期长的企业,无需重新办理预裁定申请就可以在已有的预裁定决定上延长3年适用期限,大大简化了操作流程,节约了人力和时间成本。天津海关作为全国首票归类预裁定展期申请受理地,将继续为广大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服务,为企业通关保驾护航!
来源:天津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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