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愈发重视,车用锂电池逐渐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该类电池采用锂金属或锂化合物为正极材料、有机电解质为电池液,适用于交通工具的动力供应,主要有三元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等类型,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寿命长等优点。
但因其产品特性,车用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3480,危险货物类别9类),如何让此类产品更加安全地出口,让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出口申报要求
车用锂电池及其锂电产品要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民航组织《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以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等规定。
车用锂电池要符合IMDG code第2.9.4章的要求,这项要求也被所有运输方式的国际法规所采纳。车用锂电池在提交运输前,必须能够证明其符合第2.9.4章的7个方面技术要求:1.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3测试;
2.锂电池必须有安全排气装置,或设计上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剧烈破裂;
3.锂电池必须有防短路措施;
4.锂电池组必须有防止反向电流造成危险的有效装置(例如二极管);
5.锂电池厂家必须有良好的质控计划,确保电池质量的稳定;
6.电池组同时含有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需满足的技术要求;
7.锂电池制造商需提供UN38.3测试的试验简介,随供应链传递。
目前,出口车用锂电池无需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但因其危险货物特性,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申请材料1《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原件)
申请材料2《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
申请材料3《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原件)
申请材料4《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原件)
申请材料5《出口危险货物销售合同》(复印件)
货物包装要点
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车用锂电池出口包装需要满足表1所示的包装导则要求。其中,P导则针对是一般包装,通常是锂电池净重≤400kg时选择,而大宗包装(又称大包装,large package)可在电池净重大于400kg,包装体积小于3立方米时选择(例如,大型木包装50D)。以上要求所有运输方式的国际法规均采纳。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近日发布的2025年版危险品规则(DGR),对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规定进行了重要更新,这些变更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明确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电池电量运输状态建议不超过30%,但自2026年1月1日起,电量不得超过30%。
包装标记要点
包装危险货物运输标记应尽量印刷在同一面上,基本内容有1–"UN"(高度≥12mm);2–联合国编号;3-正确运输名称。
除海运危规包装导则P903中的几个要点以外,标记还需要关注:1.必须在锂电池上标明瓦特-小时比率;2.车用锂电池不适用限量包装,也不适用可免除量包装;3.包件必须张贴锂电池专属的标记或标志,9类危险货物“菱形标志”,如下图左。空运张贴仅限货机运输标记,如下图右。
来源:阿拉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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