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提及海关监管的区域,总有人一头雾水,本篇带领大家一起简单了解海关监管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指定监管场地。
海关监管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百条所规定,海关监管区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以及虽未设立海关,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进出境地点。
海关监管区包括:
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保税监管场所
3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4免税商店
5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和地点
1、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应当通过海关监管区进境或者出境。
2、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海关监管区内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行使检查、查验等权力。
①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及其他特殊监管区域。
②保税监管场所
是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及其他保税监管场所。
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包括监管作业场所、集中作业场地和指定监管场地。
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
监管作业场所包括:
1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2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3航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4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5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1、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位于海关监管区内,其设置应当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要求。
2、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设立程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批—决定”的法定程序。
集中作业场地主要指海关对旅客通关、邮递物品的监管作业场地。
集中作业场地包括:
1旅客通关作业场地
2邮检作业场地
旅客通关作业场地
指定监管场地是指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的设置规范,满足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需要,对特定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监管作业场地。
指定监管场地包括:
1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
2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
3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4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
5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
6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
7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
8其他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指定监管场地
1、指定监管场地原则上应当设在第一进境口岸海关监管区内。
2、指定监管场地的设立实行非行政许可非审批模式,设立程序为“企业申请—地方政府立项—海关评估—企业申请验收—海关实地验收—公布合格名单”。
3、经公布的指定监管场地可正式承载特定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海关监管业务。
④ 免税商店
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国务院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免税品的企业。
包括:口岸免税商店、运输工具免税商店、市内免税商店、外交人员免税商店和供船免税商店等。
来源:阿尔赛普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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