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海关失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以下简称《信用办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一)被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立案侦查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构成走私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三)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以下简称“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五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上年度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非报关企业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报关企业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
(四)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
(五)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价款,并且超过1万元的;
(六)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处罚的;
(七)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处以罚款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什么是严重失信企业?
1 违反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进出口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走私固体废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非法进口固体废物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250万元的。
03 信用修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NO.1 依申请修复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海关书面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 满3个月可申请修复的情形
●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
●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价款,并且超过1万元的。
2 满6个月可申请修复的情形
●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以下简称“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
●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五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
●上年度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非报关企业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报关企业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
3 满1年可申请修复的情形
●构成走私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处罚的。
NO.2 主动修复
失信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对失信企业作出信用修复决定。
NO.3 注意
失信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海关应当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
04 信用修复如何办理?
提交申请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地海关书面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修复申请书》可在《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中下载。
海关审核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填写完整、规范的,海关接受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并出具《信用修复申请回执》。
作出决定
海关自收到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信用修复决定。经审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出具《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05 企业如何查询信用等级?
企业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线查询。
来源: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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