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通关宝典
旅客办理海关手续常用时间规定
本文梳理了旅客在进出境通关中经常遇到的相关时间要求,供广大旅客参考。

当日
01 通关之日
进出境物品线上申报单的确认截止期限为进出境当日。在海关进出境人员指尖服务小程序进行物品申报的,需要在申请的通关日期内到申请口岸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申报单中通关时间日期的则申报失效,需重新提交申报单。
02 申报之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
第八条 进境物品应当适用完成申报之日实施的综合税率。其中,行李物品进境之日即为完成申报之日。
第九条 进境物品的税款应当以人民币计算。
进境物品的价格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按照完成申报之日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
前款所称计征汇率,参照海关总署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确定。
7天
01 物品截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
第二十一条 进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海关予以截留并出具相关凭证。截留期限不超过七日,但需要作实验室检疫、隔离检疫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定办理。
02 手续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下列行李物品,进出境人员应当在七日内办结海关手续:
(一)危险化学品;
(二)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行李物品;
(三)血液等人体组织、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行李物品;
(四)其他海关总署规定的行李物品。
(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下文三个月时间版块可见。)
14天
猫犬进境
《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附件1:
宠物(特指犬或猫)须在抵境之前14日内,接受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进行的动物卫生临床检查,确保没有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所列包括狂犬病在内的相关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15天
出入境频次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汇发〔2003〕102号):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
第二十条第九项 经常出入境人员,是指十五日以内进境超过一次的人员。
30天
01 证书期限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接受海关监管,并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将海关验讫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副本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备案。
02 猫犬隔离
《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附件1:
需实施隔离检疫的宠物(特指犬或猫)须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指定的隔离检疫场隔离检疫30天(截留期限计入在内)。
六个月
分离运输行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第二十八条 进境人员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的,应当在人员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同意的,应当自本人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结海关手续。
出境人员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行李物品的,应当在本人出境前办结海关手续。
(注:进境人员在进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但能够提供六个月内的进境记录的,经海关验核属于合理自用的,可以按分离运输行李办理相关手续,但不享受免税额度。)
其他常用时间
01 离境退税
★《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02 关税征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第六十三条 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如想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请登录中国海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0咨询。
来源:福州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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